咨询热线

0755-82289980

功能介绍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功能介绍

爱游戏AYX:公共管理的精神十篇

时间:2024-03-15 09:29:51
更多
  

公共管理的精神篇1

[关键词]公共管理 公共精神 塑造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7-0330-01

自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调整之后,越来越多的高校开设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然而,该专业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专业定位不清和社会认可度不高等问题,专业定位不清集中体现在专业知识体系的内涵不明确。从专业发展背景出发,借鉴发达市场国家公共管理相关专业的经验,探索自身办学特色,是明确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知识体系内涵并科学设置专业课程的基本思路。【1】

公共精神作为公共行为的灵魂和指引,必须紧跟时代步伐,真正起到规范和引领作用。

1、公共精神塑造的必要性

所谓公共精神是指以利人的方式对待公众利益所关心的态度及其言行、方法和形式,也可以理解为社会成员在公共生活中对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规范的主观认可并体现于客观行动上的遵守、执行。

对于负有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责的公共管理人员而言,公共精神意味着更高、更严格的要求,“意味着对于公共服务的召唤以及有效管理公共组织的一种深厚、持久的承诺”。对于合格的公共管理人才而言,公共管理的知识技能与公共精神是密切联系,缺一不可的。缺少知识技能,将因为无法胜任岗位职责而不合格;而缺少公共精神的支撑,其管理活动将沦为纯粹的私人管理,甚至走向贪污腐化的犯罪深渊。正是从这种意义上可以说,公共精神是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灵魂,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才培养的品德和素质。

改革开放促进了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经济的国际竞争力也不断增强,但入世的同时也对我国政府提出多方面的挑战,其中,最为直接和突出的挑战是公共管理理念和工作方式,主要是因为公共管理专业人才素质低下,不能够适应时展的脚步,不能够满足人民对公共服务的需要,因此,加大公共管理专业人才的素质培养已迫在眉睫,特别是公共精神的塑造。

加强公共精神塑造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会公德是社会成员普遍认同或约定的公共精神概念,通过各种教育和舆论的作用,使人们逐渐形成一定的人生信念与公共精神准则,包括遵守公共秩序并得到社会群体的普遍认同。加强社会主义社会公德建设是党和国家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

加强公共精神塑造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不仅是竞争的经济、效率的经济、法制的经济,也应该是公共精神的经济。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不论生产要素的配置、生产,还是商品的流通、交换,包括与之相关的一切经济活动,都需要人的参与,而人的活动需要公共精神的介入,市场经济除了需要竞争的活力、效率的提高,法律的保障,还需要公平、诚信,秩序和公共精神。

2、公共精神塑造的途径

塑造和培育公共管理人才的公共精神,是一项系统工程,没有现成的模式,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将严格宏观的制度、机制与强化微观的举措、操作结合起来,走制度建设与个人素养提升并举的培育与塑造之路。创新制度,进行行政伦理立法。塑造和培育公共管理人才的高尚人格,注重公共管理人才的人格魅力,是公共管理人才的职业特性使然,是公共权力实现其公共性的内在需要。为此,很多国家加强了对国家公务人员的道德立法,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确定公共行政的道德。

1、抓理论,要纠正将应用技能教育和公共精神塑造对立起来的做法,通过系统的理论教学,使学生真正做到深刻理解公共精神的内涵和重要性。理解是认同和信奉的前提。要使公共管理专业学生真正牢固树立公共精神,必须通过系统的理论教学,使其真正理解公共精神的渊源、内涵及其对公共管理的重要价值。[2]

2、抓教育,夯实培育公共管理人才公共精神的思想基础。任何一种精神都不是自然生成的,都有一个从孕育、培养、传播到为大家所广泛接受并自觉实践的过程,需要持之以恒地进行“灌输”。培育伟大的民族精神是如此,培育公共管理人才公共精神更是如此。必须研究建立一个培育公共精神的科学规划,以便分层次、多角度、形式多样地做好培训工作。

3、抓养成,大力强化公共管理人才的自律意识,充分发挥公共管理人才的道德主体自律性。公共管理人才的公共精神,说到底是一个人的品性问题。每个公共管理人才都要构筑白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四自”自律机制,切实加强政治品行的锤炼,使自身产生廉洁自律的内在动力。[3]

参考文献

[1] 易申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知识体系与课程设置.时代教育?,2014

公共管理的精神篇2

关键词:政府俘获;公共行政精神;公权力

1.政府俘获的内涵界定

政府俘获(State Capture),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勒于1971年在其发表的“经济管制论”中首次运用经济学来分析政府管制的产生时提出。所谓政府俘获,是指立法者和管制机构也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而某些特殊利益集团能够通过“俘获”立法者和管制者而使政府提供有利于他们的管制。而赫尔曼(Hellman)和考夫(Kaufmann)则明确的指出“政府俘获”是企业通过向公职人员提供非法的个人所得来制定有利于自身的国家法律、政策和规章的企图[1]。而所谓“郭京毅问题”,正是他在参与外资法律和投资法律制定与修改的过程中收受贿赂,为某些特定的利益群体谋取私利。实际上即是公权私用,立法腐败。

2.公共行政精神内涵

弗雷德里克森认为:“公共行政是建立在价值与信念基础之上的,用‘精神’这个概念描述这些价值和信念是最合适不过了。对于个人而言,公共行政的精神意味着对于公共服务的召唤以及有效管理公共组织的一种深厚、持久的承诺”[4]。简而言之,公共行政精神即是指一种公共行政的价值和信念,是一个国家的行政组织及其行政人员在长期的行政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行政理念和精神风貌,是行政文化的精髓和灵魂,是行政理论的最集中体现和行政实践的本质反映。

公共行政精神的基本功用在于:它为行政体系的存在和权威提供了合法化的依据,因为在一定程度上,政府合法性的来源在于行政价值和精神与公民社会的基本价值之间的趋同程度;它规定并影响着政府公共政策规划的基本目标和方向;它塑造着一个行政体系中的行政人格,并影响着行政人行为的强度[5]。

公共行政精神的内容主要应当包括:公平的精神,法的精神,民主的精神以及公共服务的精神。所谓公平的精神是指,政府在施政的过程中应当平等、公正地对待当事人,排除各种可能造成不平等或偏见的因素,使全体社会成员能够平等地享有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法的精神是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不承认任何人、团体和组织具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任何人都在法律的范围内享有平等的权利,并平等地承担义务;它意味着“政府的全部活动应预先确定并加以宣布的规则制约——这些规则能使人们明确地预见到特定情况下当局如何行使强制力,以便根据这些认知规划个人的义务”[6]。民主的精神是指,政府应当相信公众,信赖政府和公众可以共同协作实现公共利益。接受公民和公众舆论的监督,使公民能够参与到公共政策的制定当中,同时也要对公民的诉求做出响应。公共服务的精神是指,政府施政必须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将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作为公共行政的根本目标,向公众提供尽可能多的产品和高质量的服务,其核心就是要让政府形成“以公众为本”的执政理念。

3.规避政府俘获的思路探究

政府俘获作为一种极具隐蔽性、专业性却又带来极端严重后果的腐败现象。回归实质,即是一种公共行政精神的缺失表征。切实的表现在公平、法治、民主和服务方面的建设不足,造成了政府在这个过程中渐失其存在的合法性基础,降低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公信力价值,违背其作为一个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及服务,为谋取公共利益的“代表”所应当履行的职责。因此为尽可能的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遏制其可能出现的苗头。我们试图从最根本的层面着手,从行政精神的视角进行探析,提出一些理性的思考思路。加强对行政人员的思想培育,建立廉政课堂——从本质上塑造公共精神

1)设立独立的公务员精神教育的专门化机构

从世界范围来看,美国政府的道德办公室、英国政府的公共生活准则委员会和加拿大的政府道德咨询办公室都是公务员精神建设专门化和职业化的典型代表,其专职从事公务员精神建设工作,这对于提高公务员的行政精神,保持公众对于政府的信心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国可在借鉴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设置一个专门的权威培育机构,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精神教育和建设工作的统一指导和统一协调,并招纳专职的管理人员和培训人才并赋予其完成职责必备的权力,促使公务员精神的培育工作能够落到实处。减少现今所出现的公务员培训体制不规范,培训方式无序化,无明确针对性等局面。通过建立系统性的教育机制,促使公务员的公正精神,服务精神能够更快的找到培育的平台,从而更有效的规避腐败思想的侵袭。

2)建立公务员精神宣传制度

精神需要宣传才能得以深化,精神依赖感化而得以持久。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必须加大对公务员精神的宣传力度。任何一种精神都不会自然生成,都有一个从孕育、培养、传播到被大家广泛接受并自觉实践的过程,因此需要持之以恒地进行“灌输”。公务员精神是激励广大公务员的精神动力,公务员中的优秀代表则是体现和实践公务员精神的光辉榜样。因此公务员精神宣传的重点应当是表彰优秀公务员的典型事迹,并将宣传与对优秀公务人员的物质激励、晋升激励结合起来。触动并影响更多的成员基于对物质利益和自尊需求的追寻而自觉的树立起清正廉洁,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意识。

3)完善培训制度中的精神树立

培训,作为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必备环节,应当把精神教育贯穿始终,并突出其重要的地位。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中都应增加公务员精神教育的内容。内容涉及建立独立人格精神、公平正义的理念、责任意识、服务精神及自律自制意识,并且建立一套完善的执行细则,将看似“形而上”的理念转化为切实可行的操作法则,并于绩效考核挂钩,作为成员表现的一项考核指标,反映在薪酬设计的绩效工资上,进行更深一层次的配套激励。促使精神塑造得以建立在一个更加稳固的基础之上。让腐朽的利己思想及投机的理念得以遏制在摇篮中,从而规避俘获现象的出现,再现更加清廉的公共部门风范。(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吴敬琏译,乔尔·赫尔曼,丹尼尔·考夫曼等著。解决转轨国家的政府俘获问题,比较第五辑[M] ,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pp: 47,55.

[2]周庆行,陈仲常。政府经济学[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3.

[3]卢正刚,赵定涛。转轨国家政府俘获理论与中国公共管理变革[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5,No.5,pp:1-5.

[4]张成福译,弗雷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pp:35.

公共管理的精神篇3

关键词:公共精神 大学生 培育

公共精神是公民在现代公共生活中应该具备的基本精神,它不仅是衡量一个国家公民素质高低和社会风气优良与否的重要标杆,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大学生作为当代青年中的精英群体,作为现代社会公共生活的主体,作为未来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当然也必须以公共精神为指导。具备公共精神品格的大学生才能更好地担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更好的为国家、民族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大学生公共精神的现状分析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注重从多个方面、多种途径、多条渠道培养大学生的公共精神。党的第二代、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如何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都作出了一系列的重要论述,这为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指明了方向。经过几十年的努力,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目前,大学生公共精神的总体状况是好的。他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崇高的历史使命感和强烈的民族自豪感,能够自觉地把自身价值的实现与推动社会发展、实现人民幸福结合起来,在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最活跃的力量;他们有着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够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他们能以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公共利益为重,能自觉维护公共利益、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环境,并坚决同危害集体利益、公共利益的行为作斗争;他们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在服务西部地区的志愿者队伍中、在各种大型活动的现场都可以看到大学生志愿者辛勤劳动、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身影;他们还积极主动地走出校园,走进社区、农村和连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在实际行动中奉献爱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从总体上看,高校大学生已经成为传播公共精神、弘扬公共美德的重要力量。但也有一部分大学生出现公共精神的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公共准则意识淡化

公共精神要求大学生能自觉地遵守公共准则,按公共准则的要求做人、做事。然而,一部分大学生对公共准则的认同感较强,但尊重规则、自觉按规则办事的意识则比较薄弱。社会公德是社会成员普遍认同或约定的道德,遵守社会公德是公共精神对大学生的基本要求。在大学校园里,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许多缺乏社会公德意识的行为:对自己的东西爱护备至,对学校、教室、实验室、宿舍等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公共设施等则乱写乱画、毫不爱惜、有的损毁还相当严重;对个人卫生非常讲究,对公共卫生、校园环境却漠不关心,乱踏草坪、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一些学生无视学校校纪、校规,常常无故迟到、旷课,甚至在考试中作弊;还有一些学生无视图书馆的规定,在图书上乱写乱划、损坏图书,在图书馆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学习;有的无视寝室管理规定,从宿舍楼上往下乱扔东西,在宿舍内违章用电;还有的私拆他人信件、偷取他人财物,故意打架、伤人,甚至危害他人的生命。在社会上,则无视社会公共秩序,乱穿马路,不遵守交通规则,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废物,乱贴乱画,不讲公共卫生;还有的学生为了达到个人自私的目的,甚至不惜违反法律规定、以身试法,走向犯罪的深渊。

2.社会责任意识淡薄

公共精神要求大学生有社会责任意识,自觉地承担起自己对社会的责任。然而,一些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不容乐观。很多大学生并没有将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很好地结合起来,他们总认为社会理想太远、太空、太大,强调人首先应对自己、家庭、现实负责,而不关心集体、社会和他人,缺乏对自己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的正确认识和应有的社会主人翁态度;在人生价值的实现上,他们重自我价值,轻社会价值,在利益关系上以自我为中心,言行举止带有很大的个人目的性;还有一些大学生价值观念错位,在行为选择上更加注重功利和实用,他们更多地关注自己的就业情况、专业技能、未来收入以及未来的社会地位之类的个人问题,而对国内外大事却甚少关心,对集体事务则漠不关心,不愿参加集体活动,对各种公益活动更是懒于应付,消极逃避、推脱、不负责任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二、加强大学生公共精神培育的路径探析

1.改进德育工作方式方法,增强大学生公共精神培育的实效性

要把大学生公共精神的培育贯穿高校德育工作的全过程,不断增强实效性。要注意克服高调宣讲、单向灌输的手法,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的方式,注意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准德育工作的切入点,把道德教育与解决学生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相结合,从大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确立学校德育目标的层次性,把基础知识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等区分开来,既要照顾多数,又要引导先进部分,既要突出先进性、原则性,又要讲究灵活性,既要突出思想性,又要注重艺术性,从而确保德育目标的实现;要充分发挥政治理论课在大学生公共精神教育中的作用,大力推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科建设,积极实现教学方式方法多样化、实践教学规范化和教学手段现代化,不断增强德育课堂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充分运用网络技术优势,在网上开辟理论学习、时事政治、心理咨询等网站和主页,积极通过设立德育邮箱、德育聊天室等形式,由德育工作者和广大学生直接对话交流,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做好解疑释惑、平衡心理、理顺情绪等工作;要把道德教育和道德行为训练结合起来,鼓励学生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关心班集体、关心同学做起,乐于助人、甘于奉献,自觉践行公共精神。

2.将公共精神列入道德教育的内容,增强大学生公共精神培育的针对性

以往的道德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和集体主义的价值观;二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大学生热爱自己的集体、国家和民族;三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大学生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做一个高尚的人。这些都为公共精神的培育奠定了坚实的价值观和道德基础。在巩固和加强这些内容的同时,要避免德育目标“高、大、全”的状况,更加明确地把公共精神的培育作为高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公共精神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坚持不懈地进行公共精神教育,加强对大学生社会公德意识、参与意识、规则意识、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公共意识、集体主义价值观等的教育,强化大学生对民主、自由、平等、秩序、规则、责任等基本命题的理解,引导他们用公共精神的标准约束自己,用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念引导自己,用社会主义公共准则的要求规范自己,不断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社会公德意识和公共意识等,培育大学生的公共精神。

3.充分发挥高校教师的榜样带动作用

常言道,“身教重于言教”。 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对学生的成长有着深刻的影响,教师的榜样作用在大学生公共精神的培育中有着非常重要的示范作用。只有具备公共精神的大学教师,才能培养出具有公共精神的大学生。高校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把践行公共精神作为加强师德建设、提高自身修养的重要环节落实到教学、科研、学习和生活的各个方面,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教育学生、影响学生、带动学生,不断提高他们的公共精神素养。高校教师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还要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要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关注国家大事、关心社会、关爱他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定,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环境和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利益,积极成为公共精神的践行者和宣传者,为大学生树立光辉的榜样。

4.充分发挥大学生管理在公共精神培育中的作用

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有助于纠正大学生思想和行为的偏差,在大学生公共精神培育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里所说的大学生管理,是指学校管理部门运用一定的规章、规范、条例、守则等而实现的制度管理,是通过行政、纪律和法律的手段去约束学生行为的一种实践活动。它将高校道德教育中对学生的要求以及社会对人们的要求加以条文化、规范化、制度化,从而将“软”要求转化为“硬”约束,并采取必要的奖惩措施,对大学生中涌现出的先进模范人物、典型事迹给予充分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对违反校纪、校规等不符合公共精神要求的行为进行惩罚处分,从而否定大学生思想和行为中的消极因素,使学生知道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从而使学生依据社会公共生活和校园公共生活的要求,从而不断地更新自我、超越自我。健全高校大学生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大学生管理的教育功能,才能使道德准则、公共准则进入学生的心里,使他们有“畏惧感”,使他们时刻以内省的方式审视自己,确保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符合公共精神的要求。

参考文献:

[1]谭德礼.当代大学生公共伦理精神的培养[N].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1).

[2]刘亚亮.公共精神:我国公共行政的现实价值向度[N].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4(4).

[3]何植民.当代大学生公共精神的培育[J].当代青年研究,2006(12).

公共管理的精神篇4

关键词:延安精神;社会管理创新;价值导向;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11—0083—02



一、社会管理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含义

广义上的社会管理是指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社会政策和法律规范,对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引导;培育和健全社会结构;调整各类社会利益关系;回应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维护和健全社会内外部环境;促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自然协调发展的一系列活动以及这些活动的过程。狭义的观点认为社会管理是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中排除政治统治事务和经济管理事务的那部分事务的管理与治理,其所涉及的范围一般也就是社会政策所作用的领域。本文在广义的层面上使用“社会管理”这一概念。

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要求,并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党的十七大重申“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总书记指出,创新社会管理就是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积极推进社会管理的理念、体制、机制、制度和方法创新”。但是我国现有的以“社会控制”为核心的社会管理的理念、模式、格局、方法,越来越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必须对社会管理进行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的基础上,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的活动或过程。社会管理创新既是一种创新活动,也是一种创新过程,其目的在于不断使社会管理理念、管理机制、管理方法更加人本化、科学化、高效化,使社会能够形成更为良好的秩序,产生更为理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延安精神的科学内涵

1935年到1948年,中共中央和在延安领导、指挥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奠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石,谱写了可歌可泣的历史篇章,孕育了伟大的延安精神。延安精神一般认为主要包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延安精神的本质内容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我们党坚持一切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实际结合起来,开拓创新,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创立了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等等,都是这一精神的具体体现。

2002年3月,同志在视察延安工作时概括延安精神的内涵是:“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是延安精神的主要内容。”

三、延安精神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价值导向

延安精神不仅是我们党领导中国革命取得彻底胜利的重要法宝,而且是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胜利的宝贵精神财富。邓小平、、同志对弘扬延安精神发表过许多重要讲话。邓小平指出:“我们一定要宣传、恢复和发扬延安精神,解放初期的精神,以及六十年代初期克服困难的精神。”指出:“无论过去、现在与未来,延安精神都不能丢”。指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我们要把延安精神作为凝聚人心、团结奋进的强大动力,作为战胜困难、夺取胜利的重要法宝,让延安精神放射出新的时代光芒”。现阶段及今后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也需要大力弘扬延安精神,提供科学正确的价值导向。

(一)为社会管理创新把握正确方向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讲,社会管理在本质上是通过社会的力量,保证人们接受社会价值,遵守社会规范,确立和维护社会秩序的过程。延安精神告诉我们,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党的灵魂,社会管理创新一定要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而展开,党通过思想、政治、组织领导,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引导各族人民树立健康和谐向上的社会心态,努力增加整个社会的和谐因素,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凝聚管理力量,确立起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的核心地位,确保社会管理创新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二)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理念先导

创新社会管理,理念是先导,以理念创新引领实践创新,从而带动机制创新和措施创新,是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性的基础。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经济越发展,越要重视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生产力、社会管理也是生产力”、“经济发展越快、越要重视社会管理”等新理念,通过弘扬延安精神,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使社会管理成为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创新社会管理理念为先导推动社会管理理论与实践创新。

(三)为社会管理创新夯实群众基层

2011年2月,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延安精神的形成过程就是一个充分尊重人民意愿和首创精神、发扬人民民主的过程。在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弘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延安精神,就是要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建设,扩大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努力创造条件,注重平时的宣传培训,发挥社会组织和公民的能动作用,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夯实党的群众基础。

四、延安精神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路径选择

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路径是从政府本位走向社会本位,要更加注重政府、社会组织、公众之间的合作治理,更加注重社会管理的服务性、自主性、规范性。社会管理体制框架建构应以社会管理理念更新和准确定位为前提,以社会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优化为基础,以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及有效参与为关键,以社会管理方式信息化、多样化和人性化为重点。在深刻理解延安精神内涵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选择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路径。

(一)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延安精神,在社会管理创新中选择“有限型管理”的路径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延安精神的精髓,是一种科学精神与实际精神的结合,贯穿于延安精神的各个方面。当前,以维稳型、管制型、单向型和补救型为特征的社会管理体制与社会化、多元化、信息化、动态化的社会发展趋势不相适应,这就要求各地各级政府进一步理解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内涵,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研究和破解发展难题,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社会管理创新建设实践。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理应当成为社会管理的日常实践。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延安精神的指导下,社会管理创新中我们可以选择“有限型管理”的路径,一方面要求政府在制定社会公共政策时,尤其是关系社会民生的公共政策的过程中,要做到程序依法规范,过程民主公开,通过广泛听取不同群体尤其是利益相关群体、弱势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基础上科学决策,从而提高政策的可行性以及民众的认可度,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另一方面要求科学界定政府社会管理职责,逐步建立职能范围适度、组织规模适中的社会管理体制。将政府不该管或管不好的事情分离出来,交给特定的社会组织或公民自行管理,这不仅会提高政府管理的效率,而且会调动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的积极性,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组织及公民多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模式,最终形成“小政府、大社会”、“有限管理”格局。

(二)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在社会管理创新中选择“节约型社会”的路径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是延安精神最根本的内容和最集中的体现,也是我党战胜困难、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早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就指出:“要使全体干部和全体人民经常想到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大国,但又是一个经济落后的穷国,这是一个很大的矛盾。要使我国富强起来,需要几十年艰苦奋斗的时间,其中包括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这样一个勤俭建国的方针。”邓小平同志也曾指出:“中国搞四个现代化,要经过老老实实地艰苦创业,我们穷,底子薄,教育,科学、文化都落后,这就决定了我们还要有一个艰苦奋斗的过程。”。总书记在1989年9月视察延安时说:“把经济搞上去,靠什么方针?还得靠发扬延安精神,归根到底要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勤俭持家,勤俭建国。”

延安精神告诉我们,在社会管理创新中一定要始终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居安思危,戒奢以俭,选择“节约型社会”的路径,它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保证。“节约型社会”路径是一种全新的社会管理模式,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在神会管理创新中,以延安精神为指导,着眼于制度规范和政策引导,坚持节约资源、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加强管理相结合,把节约资源纳入经济转换方式的重要内容,动员和激励全社会节约和高效利用各种资源,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支撑全社会较高福利水平的可持续的社会发展模式。

(三)弘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延安精神,在社会管理创新中选择“服务型政府”的路径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延安精神的本质。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这与延安精神的根本宗旨——为人民服务是一致的。指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同志指出:“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联系群众,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延安精神告诉我们,一定要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改善民生放在第一位,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

社会管理是以公共服务为基础和前提条件的,在社会管理创新中选择“服务型政府”的路径,就是要让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由政府本位、官本位体制转向社会本位、公民本位。政府只有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善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才谈得上在服务基础上的社会管理。如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更好的社会保障、更健全的公共设施等服务;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从根本上转变工作人员的观念;公共财政要更多的投入到民生领域,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保障人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最重要的就是制定规范的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并约束政府对于权利的使用。建立完备的行政责任法律体系和公开明晰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综上所述,社会管理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社会管理环境的不断变化,需要创新社会管理,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促进社会管理新目标的实现。而延安精神不仅是我们党领导中国革命取得彻底胜利的重要法宝,更是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宝贵精神财富。现阶段及今后的社会管理,需要大力弘扬延安精神,为社会管理创新确定价值导向,提供路径选择,推动社会管理发展,实现民生幸福。

参考文献:

[1].3月26日至4月2日在陕西考察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2—4—3.

[2]邓小平.1980年l2月25日.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

[3].赴延安视察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1989—9—15.

[4].2006年1月26日在陕西延安考察工作时的讲话.

[5]郑杭生.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发展研究报告.2006——走向更讲治理的社会.

[6]李伟程.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公共管理学视角的解读[J].中国行政管理,2005,(5).

[7]夏学銮.社会管理体制如何创新[J].人民论坛,2011,(4).

公共管理的精神篇5

【关键词】公共管理 艺术价值 管理者

公共管理是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具有自身的艺术价值。公共管理的艺术价值主要表现在外在形象、行为、精神三个方面。作为社会的领导者和维护者,公共管理职责是促进社会秩序的较好稳定发展,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一、公共管理艺术价值的表现

(一)公共管理艺术价值外在形象的表现

艺术通过一定的外部形象表现出内在的价值要求。公共管理形式上的价值可以通过人员的外在形象以及建筑物的特征等表现出来。政府建筑物的外部特征对公共管理艺术价值的体现有重要的影响,政府机关建筑物的独特风格可以更好的体现其内在的艺术形象。管理人员的穿着打扮、言谈举止以及办事效率等方面都可以较好的体现出公共管理艺术价值的存在,从而给人们一种良好的印象。

(二)公共管理艺术价值在行为上的表现

公共管理者行为的艺术价值可以在日常的工作中得到较好的体现,公共管理者在日常的行为中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基本出发点,从而体现出管理者履行职责所蕴含的艺术美学价值,这就需要管理者在行政行为的过程中要以文明的素养要求自己,以传统的美德灌输自己,从而体现行为上的艺术价值。

(三)公共管理艺术价值在精神上的体现

精神上的艺术价值是管理者公共管理的最高追求,同时也是艺术价值在公共管理当中的核心体现。如果失去内在的精神美,日常的公共管理就失去了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公共管理的艺术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道德美。公共管理的道德价值对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行政人员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要以高尚的道德情操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体现艺术价值的魅力。第二,价值美。价值美要求管理者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行政职责的艺术价值。第三,精神美。管理者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的艺术魅力,体现公共管理者的仁厚心态和助人为乐的精神风貌。

二、提高艺术价值在管理中的有效方法

(一)改革创新提高管理机构的艺术形象

只有通过对公共管理现状进行切合实际的改革,满足社会各方面发展需要,才能不断改变管理者传统的外在形象,并通过结构的变革,改变传统的机构运行方式,提高政府机构的办事效率,从而体现政府机构亲民、爱民和灵活化的办事风格。通过设立“政府超市”“服务答应”等服务形式加强对群众的服务力度。通过不断提高政府服务的质量,体现管理机构的艺术价值。此外,管理者要在衣着、言谈举止等方面能够较好的体现公共管理艺术价值,提高管理服务者的形象。通过变革和创新的方式对政府形象进行改进,这也是提高公共管理艺术价值的重要环节,让人民群众能够从日常服务中感受到管理的艺术价值之美。

(二)美德的提升推动公共管理艺术价值的体现

公共管理的艺术之美代表的是政府的美德,而政府管理者的言行举止都会对社会产生重要的示范作用,政府管理者美德的提升应建立在高尚道德的基础之上,不能只重视经济的发展,而忽视几千年来传统美德的发展。政府管理者不仅要较好地履行自己的公共职责,还要有建设美德之邦的责任感,从而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提升。

(三)改变行为方式,提高艺术价值

公共管理者的行为方式因其所在环境的不同而带有权威性和政策导向性,对社会风气的形成就有强烈的推动作用。其行为的外在表现不仅代表自身的行为状态,更代表政府的外部形象,因此管理者行为水准和思维方式的提高对整个社会精神风貌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效果。要使管理者的行为方式能够较好的体现其内在的艺术价值,就应实现其行为方式向文明的方向转变,从而促进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

(四)提升管理者的艺术能力和艺术修养

管理者的艺术能力和艺术修养在一定范围内是指公共管理的艺术能力和艺术修养。公共管理者在日常处理问题中,处置问题的艺术能力和艺术效果直接关系到所在环境的公共艺术价值,自身的言谈举止在一定程度上也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在公务办理过程中所表现的对待事情的责任感以及内在的奉献精神也是公共管理艺术价值的重要体现。公共管理者只有具备高尚的道德修养,才能在实践中充分体现其自身价值。所以,加强管理者的艺术修养、提高其处置公共事务的能力是实现公共价值的有效途径,需要管理者把公共管理工作作为一项艺术的具体实践来看待,从而真正做到个人公共管理水平的提高。公共管理者还需要不断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职业精神,将自身的理想和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相结合,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真正做到艺术价值和艺术美的完美体现。

结语

公共管理的好坏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在管理者的日常工作中,合理运用公共管理的艺术形式是管理者基本素质的外在表现,只有不断提高管理者在形式、精神和美德方面的艺术价值,才能最大限度发挥政府职能,更好的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提高公共管理的艺术价值,就要不断的去创新和完善政府的艺术形象,提高公共管理的内在品质,提高管理者的素质要求,从不同方面加强和提高公共管理的艺术价值的外在体现。

参考文献:

[1]李水金.论公共管理的艺术价值[J].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10(6).

[2]薛冰.试论公共管理的逻辑结构https://www.gwyoo.com/haowen//“构建和谐社会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讨会暨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年会[C].2007.

公共管理的精神篇6

公共管理活动中的服务原则是由公共管理体系决定的,但是,只有在公共管理者的公共管理活动中,服务原则才能落到实处,才是一种现实的价值。一般说来,对一种社会形态的确认,需要从人的主导性生产和生活方式基础上的人际关系出发,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普遍形式属于哪种类型,由这种关系以及从属于这种关系的基本制度、规范体系和行为原则体系等因素构成的社会,也就可以在整体上被确认为属于某种社会形态。某一社会阶段中所具有的价值、思想体系和意识形态,可以成为认识这个社会整体构成的参考资料,但决不是确认社会形态的依据。但是,对社会治理模式属于哪种类型的确认则有所不同,在这里,价值是基本依据之一。尽管一种社会治理模式的出现有着历史必然性,但那只是总的历史过程中的必然性,而考察具体某一个时期的社会治理模式,主观建构的成分会更多地呈现在我们面前。所以,如果一个社会治理体系总是极力突出社会等级秩序的价值,就会把自身导向统治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如果一个社会治理体系极度推崇公平与效率,就会走到用科学化、技术化的原则审视和建构自身的道路上去。由此可见,不同社会治理模式之间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其价值。一个社会治理体系要解决朝着什么样的方向建构自己的问题,首先要解决确立什么样的价值的问题。进一步地说,公共管理能够在自我完善中而成为真正的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首先需要确立的就是服务价值。只有在服务价值的前提下或基础上进行公共管理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才能造就出真正的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才能造就服务型的政治文明类型,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核心价值在表现形式上往往会以某种精神的形式而存在,公共管理的服务价值也可以称作为服务精神。但是,服务精神是表现形式,服务价值才是本质的存在。同样,对于以往的社会治理模式而言,统治型的秩序价值是以权力意志的形式出现的,并不是因为权力意志是秩序的支持力量,而是指统治秩序必然以权力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统治秩序就是权力意志,没有统治秩序的地方,权力意志也就不存在了。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的公平与效率价值以法律精神和科学精神两种形式表现出来。公平表现为法律精神,效率则表现为科学精神。农业社会中,人类生活方式的分散“经营”需要权力意志来加以整合;工业社会在生产和生活等所有领域中的规模“经营”,需要法律精神的调节和科学精神的规范;后工业社会中,人们交往的扩大化、社会化和多样化,更需要社会治理体系在服务精神和服务理念的统领下提供灵活的、方便的、具体的服务。

二、公共管理体系所拥有的服务价值及其服务精神是全部人类社会发展史的结果,意义深刻

公共管理体系拥有了服务精神,也就意味着拥有了全部人类社会历史的成就,公共管理者也由于拥有这种精神而使自己成为不同于以往社会治理者的新型社会治理者,使自己成为能够满足后工业社会或走向后工业社会这一伟大变革时代要求的合格的公共管理者。既然在社会治理的领域中已经开始向后工业社会迈进,那么包含在社会治理方式之中的政治文明,也就必然会提出扬弃资本主义的要求。有人根据文化多元化的历史现象而把文明看作是多元的,认为会出现文明的冲突。实际上,这种看法是肤浅的。就文明的类型而言,在特定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中,只有一种主导类型的文明。如果说在同一个历史截面上存在着不同类型的文明的话,实际上是历史过程在不同地区的平面化。是由于不同的地区处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上,从而拥有着属于不同历史阶段的文明类型。这种文明的冲突,客观上只是一个让那些代表历史发展高级阶段的先进文明战胜其他文明类型的导火线。比如,在工业社会中,民主和法制代表着先进的政治文明,它必然要战胜那些尚处于农业社会阶段的以权力意志为特征的政治文明,但是,当这种以民主和法制为特征的政治文明取得了最后胜利的时候,它就必然会面临着受到后工业社会那种以服务为价值内核的政治文明的否定。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只强调或过多地强调效率,把公共管理简单化成仅仅是技术和可以转化的效率问题,就有可能导致民主、公正、责任等公共精神消蚀甚至丧失。如果是这样,公共管理的基本价值就难以维系,公共管理就有可能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因此,强调效率机制的前提,是在公共管理过程中实施民主机制,这对当前更具有突出意义。这不仅是尊重公众的尊严和价值,而且民主机制的行使,使公众能更广泛地参与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的决策与执行,更有效地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从根本上体现公共事务管理中公众的作用。

三、居民参与是国家决策的智力主体,也是民主决策的基础

民智指民众的知识和智慧,它反映了民众的文化蕴藏和科学精神。科学精神是人类智慧的象征,是科学本性的主观体现。智慧是一种人人都具有的潜能,智慧的开发是需要在一定的知识、智力和教育的基础上完成的。知识与智慧是一对重要的哲学范畴。从哲学上讲,知识是人们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积累起来的经验的系统总结,也可以说是各种事实及其概括的体系。知识主要是以语言、文字、数字、图像等信息符号系统为载体的,故具有公共性、普遍性、抽象性、逻辑性、系统性等基本特征。智慧是指人们运用知识、能力、技能等主动地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的本领,同时它也是人们对历史和现实中个人生存、发展状态的积极审视,以及对当下和未来存在着的事物发展的多种可能性进行判断与选择的综合素养和生存方式。智慧具有知识性、主体性、价值性、实践性、综合性等特征。人们获取知识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创造幸福生活,而知识要从自然存在方式转化为文化价值形态,只有在人的智慧作用下,才能真正实现这种转化。知识文化的形成与人类智慧有关,知识的强大生命力只有在智慧的引导和作用下,在创造和改变环境的过程中才能真正体现出来。知识文化的演进伴随着智慧文化的生成。在现代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更凸显出人类智慧与智慧文化的重要性。国家决策是国家的民众、政党、政权机构和社会单元群体等决策主体,就社会资源、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以及社会利益关系,做出的符合一定社会群体利益的、客观可行的决策方案的活动。决策归根到底是以人为主体的决策者们的智力活动,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换言之,民智就是国家决策的智力主体。马克思认为,处在一定社会条件下的具有社会性的现实的人是认识的主体。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人作为认识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主体通过一定活动形成并能实际掌握和运用的知识、经验,是主体能力结构中的智力技能因素。主体的知识技能是主体能力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主体的意志、情感是主体能力结构中的精神动力因素,它对主体自身潜能的激发与抑制起着十分重要的调控作用。主体的这些本质能力的因素结合在一起,通过自己的意识形成改造客体的意图,并把这种意图变成改造客体的物质性的行动。可见,人作为主体具有主动性、创造性和能动性,人的活动主要可以归纳为实践活动与认识活动。人不只是反映事物的外部的表面的现象,而且具有抽象思维能力,能通过思维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发挥其自身主体能力,运用其知识、智力因素完成的,这当然也包括了国家决策的制定过程。决策作为决策者为实现预期目标所采取的一系列行为,是在一定的理论思想的指导下实行的。政策和理论同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精神生产产品的重要部类。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形成了各种各样的理论,这些理论不但凝聚着人们对客观世界不同领域的认识成果,而且揭示了各个领域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理论不能直接规范人们的行为,理论对实践的指导,通常都是通过决策者这个中介来完成的。不同的理论对世界有不同的解释,对同一个事物,如果所具有的理论框架不同,所掌握的概念不同,就会做出不同的判断。因此,科学理论实际上决定着人们观察世界、把握世界的方式。能否正确认识和把握客观对象的本质和规律,制定正确的决策,乃是人类精神文明的深层内容,而这方面正是由科学理论这种精神产品所制约的。精神产品是人的心智和思维的创造物,蕴含人类智慧结晶的科学理论,正是国家决策的智力来源和决策依据。决策是复杂的政治行为。从决策自身的特点来看,决策者不仅要对当前的事项,还要对今后的长远发展做出决策;在涉及范围上,决策大则涉及国家的发展和稳定,小则涉及一个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体的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在决策环境上,面向未来的环境和条件是千变万化的,具有不确定性。决策者对信息的正确选择最终取决于决策主体对事物发展规律的正确把握程度和对未来环境变化的准确判断。这些都要求决策者在错综复杂的条件下,具备良好的理性思维能力、直觉洞察能力和预测决断能力。然而,个人和少数人所掌握的知识和信息、所具有的决策能力很难适应纷繁复杂的社会经济实践活动,这就需要集中民智,发挥群体优势。在决策时注意使用“思想库”和“智囊团”就是集中民智的一种常用方式。集中各类专家,把各类决策参与者的智慧和潜能挖掘出来,听取他们的意见,集思广益,才能实现决策的科学化。这是民主精神和民主建设的需要,同时可见,国家决策的智力主体一定是来源于广大民众积极参与的智慧。

公共管理的精神篇7

【关键词】出版单位;评奖风;管理;规范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那些已经过去的美绩,一转眼间就会在人们的记忆里消失。只有继续不断的前进,才可以使荣名永垂不朽。”荣誉不仅是一种对个人功绩的肯定,更是一种引领后来者不断攀升的精神力量,并形成一种风范在社会大范围内推广,在长时期内潜移默化地成为全民共识。那么,评奖工作需要在为社会树立一种精神风范的前提下,去挖掘和认可个人的功绩以及其中的示范性精神面貌与力量。对于获奖者来说,与其说奖励是一种荣誉,不如说是一种责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各种各类评奖活动就必须有严格的规范。

2011年7月10日,中国著名主持人倪萍获得了“共和国脊梁——十大杰出艺术成就奖”,作家李承鹏微博讽刺其“确实是共和国脊梁,只是得了脊椎病”,由此一场网络对战被引发。经过网络的“发酵”以及媒体跟踪,“共和国脊梁”评奖活动涉及违法违规,民政部并据此对主办单位进行处罚。

尽管近年来,中央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已经有不少明文规定,例如2005年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的通知”,[1]以及2007年中央编办发[2007]2号文件“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积极配合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的通知”[2]亦取得一定效果,但以“共和国脊梁奖”的闹剧为端倪,纵观近年来各类评奖活动的“蔚然成风”,“评奖风”亟待有效管理和规范。

奖励:荣誉与责任并存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社会转型必然会伴生精神问题。中国现代化转型伴生的问题之一,是市场经济不规范条件下大量非市场牟利行为的涌现。这些行为的持续存在与得逞,使社会心理对道德操守的意义产生了重大的动摇。[3]那么,在市场经济冲击下而式微的人文精神,必然要面临回归问题。而召唤人文精神的回归,首先要以个人精神为起点,进而把这种个人精神推广到全社会范围,形成一种社会共识以提高全民精神。我们将精神性的团体称作“团契”,强调人文主体的精神契合特性,以区别于由历史或社会结构所决定的社区、共同体或一般性团体。[3]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以评奖的方式来把个人精神“聚拢”而成社会精神,评奖就肩负着人文主体精神契合的重任,其本身就是一个“团契”。例如中央电视台主办的“感动中国人物”评选以及《南方都市报》主办的华语文学传媒大奖。

《感动中国》是由中央电视台推出的一个人物评选活动,始办于2003年,以表彰在过去一年里具有崇高人格魅力的优秀人物。该节目的影响力逐年扩大,获奖人物涉及各行各业:志愿者教师、民间歌手、赤脚医生、飞行员、体育运动员、科技突出贡献者……获奖人物的事迹以及精神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与时代精神相结合的一个汇集。《感动中国》成为中国人一年一度精神的饕餮大餐。《感动中国》已经不再是节目的感人至深了,而是一个民族承前启后的内在精神、一种居安思危的忧患力量在打动着人们。[4]2011年,支教老人白方礼在去世多年之后获得“感动中国”的殊荣,也说明规范的评奖深得民意。

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则是由《南方都市报》主办的纯文学评选活动,有“中国诺贝尔文学奖”之称,同样始于2003年,设有杰出成就奖、年度小说奖、诗歌奖、散文奖、评论奖等。在纯文学已经被市场经济以及科技理性冲击得奄奄一息的背景下,华语文学传媒大奖无疑是挽救文学的创举。文学是一个社会精神的浓缩。这不仅是文学的盛宴,更是思想的盛宴。

由“感动中国”和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可知,奖励是荣誉与责任的并存,是人文主体精神上升为社会精神团契的过程,评奖的持续等于社会精神力量的不断更新与发展。

评奖闹剧与“评奖风”泛滥的违法

随着“共和国脊梁奖”事件的曝光,记者查阅相关媒体报道,发现此奖不仅主办单位年年都换,而且所收费用为会务、食宿、出版等所需,存在明显的欺骗性质。从此番闹剧看“评奖风”的泛滥成灾,我们可以发现其“跑偏”的特点:首先是欺骗性质。从主办方的邀请函上可知,这项活动由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中国经济报刊协会、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影响力人物》杂志社等单位联合主办。邀请函并没有关于“收取获奖者费用”的内容,反倒有“如能出席,组委会将颁发奖金5000元略表心意”的字样。[5]然而,从《影响力人物》的不合法身份以及实际收取的费用考察,“脊梁”不过是一个谎言而已。由“花钱买奖”的质疑而顺藤摸瓜,此番评奖实质上是一场商业策划。从产业的挂靠实权单位、借壳收钱、名人效应等商业惯用的营销手段来看,“评奖风”更多的是因商业化而拉起。其次是违规违法。不仅主办单位中国经济报刊协会和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违反《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号)中的相关规定,另一主办方《影响力人物》也为非法出版单位,该杂志并未在新闻出版总署登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等党和国家机关工作部门,以及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可举办全国性评奖活动。新闻媒体举办全国性评奖活动,须报上述有举办全国性评奖活动资格的主管部门核准并报中央宣传部审批。任何互联网站、中介组织、企业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全国性评奖活动,也不得以各类大赛、评比、排行榜等形式变相举办全国性评奖活动。而“共和国脊梁奖”主办方之一的中国经济报刊协会不属于具有举办全国性评奖活动的单位,也未曾依法向有举办全国性评奖活动资格的主管部门报批,其行为属于违法操作。

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社会团体每年须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并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检,否则不得从事社会活动。荒唐的是,该活动另一主办方——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早在2008年因连续8年未参加年检而被民政部作出“停止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但“中爱联”拒不执行,仍进行非法活动,即“共和国脊梁奖”评奖活动期间,该主办方仍处于清理整顿期。《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举办全国性评奖活动的资格审查和奖项,由中央宣传部负责审批。然而本次“共和国脊梁”评奖活动并未在文化部报备,更没有在报批。

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中国经济报刊协会和《影响力人物》杂志社,一个是多年未年检的团体、一个是不具备举办全国性评奖活动的单位、一个是非法媒体,三者所评的“共和国脊梁奖”本已违反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更何况其主办单位本身也有不少违法违规的行为。

出版单位“评奖风”的管理与规范

由以上“评奖风”泛滥之“灾”可知,当下不少评奖活动远离了荣誉与责任之意义所在,而且这种趋势若继续发展,会成为社会精神文明发展的阻碍。为了让奖励活动回归到荣誉与责任之意义所在,对出版单位的“评奖风”加强管理与规范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从清理挂靠关系入手。一些评奖活动能够吸引人,主要原因在于挂靠关系不清。其实如果细究此类评奖的通知和文件,就可以发现几乎所有的奖项和会议都会明示或暗示是国家某部委或其直属机构主办,而承办的往往是某文化传播公司或一些民间团体和研究会。要明晰这些挂靠关系,对于合法的出版单位,要公开并上报与其有任何联系以及往来的其他单位,特别是商业性单位,谨防“暧昧不清”。这等于在评奖活动之前做了一个关系的“清算”。其次,报批手续公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新闻媒体举办全国性评奖活动,须报上述有举办全国性评奖活动资格的主管部门核准并报中央宣传部审批。“共和国脊梁奖”的主办方之一中国经济报刊协会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的全国性社团,但在举办评奖活动之前,并未报批上级部门,这明显属于违规违法。所以,不仅要上报取得合法评奖身份,而且报批手续也应公开透明。公开透明的报批手续,也同时让各种挂靠关系得以明晰,接受相关部门以及全民的监督。最后,民政部门以及文化管理部门齐抓共管。“脊梁奖”的主办单位已经受到民政部的处罚,整个事件由网络对战而引发多方关注,从中得到的管理和规范出版单位“评奖风”的启示是:民政部门以及文化管理部门要齐抓共管。各个地区所属的文化管理部门应当针对“评奖风”主动出击,而不是“守株待兔”。相关部门只有重视“评奖风”,才能使非法组织以及非法评奖成为“惊弓之鸟”。

综上所述,要想有效治理当前出版单位不规范的“评奖”行为,第一,要实现价值体系重构,维护奖项尊严。现代学术价值体系的重构应以高扬学术价值、维护学术纯洁、确立学术尊严、确保学术自由为中心。从而实现奖项评价的公平与公正。第二,要减少和取消权力对评奖的不当干预,协调行政与学术的关系,培育自由独立的学术研究和学术评价氛围。第三,建立公平正义的评价和奖惩机制。物不平则鸣,通过捷径取得利益,是对任劳任怨者的不公正。因此,必须建立公平合理的评价和奖惩机制,约束不规范行为,确保学术公平。第四,合理设置奖项评比,净化评奖大环境。当前制约中国学术发展的最大障碍,一是一系列频繁的奖项评比;二是学术评价的不公。而评价不公就在于我们搞的不是学术评价,而是学术评比。真正的学术批评、学术评价越来越少,形式主义的学术评比和各种形式的弄虚作假越来越多。第五,实现大众化评价,让社会自由评判。要实现奖项评价中由“小众”化评价向大众化评价的转换。社会文化的选择是一个自然沉淀的过程,单靠行政权力的介入,很难结晶出真正对社会有价值的东西。真正科学、公正的奖项评价机制,应当是以大众评价为主体,兼顾专家评价的大众化评价机制。

总之,出版单位的“评奖风”泛滥成灾实质上是对评奖的精神意义的扭曲,合法或非法者从中牟利。要让评奖真正回归到社会精神文明的引领途径上,结合市场经济大背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出版单位的“评奖风”管理和规范是必要的课题,而且也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的通知[EB/OL]..

[2]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积极配合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的通知[EB/OL].gdbb.省略/detail.jsp?infoid=4783.

[3]尤西林.人文科学导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153.

[4]孙金龄,边巍.我们为什么感动[J].电视研究,2005(4).

[5]周宁,卢国强,李德欣:共和国脊梁评奖黑幕:参会需缴3800元[EB/OL].news.省略/a/20110722/000998.htm.

公共管理的精神篇8

关键词:民间社团;公益精神;理论

1 民间社团公益精神培育的概念诠释

1.1 民间社团

对于社会团体(也称社团),我国官方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定义其为: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在国际上,与社团组织类似的代名词有非政府组织、志愿组织、非营利组织等,它们虽然称谓不同,但在本质上都是指向政府组织和市场组织之外的那部分公共领域。关于“民间”一词,在我国的文法用语中习惯将其与“官方”做明显的区别,本文中民间社团的概念并不是独立于社团概念之外,它与社团的概念仍然是互通的,强调民间是考虑到我国不少社团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成立和发展起来的,如共青团中央、妇联等组织虽具有社团的性质但由于其特殊的政治、法律地位通常被划归于人民团体而不属于民间社团的范畴。

1.2 公益精神

公益的概念从不同的学科角度解释可以得到不一样的内涵。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理解。考虑到本文的研究对象,以下是从狭义的角度来使用公益这一概念,即“公益”主要是公益主体以非政府的形式进行的、具有非营利性、非强制性、救助性和社会性的一切公益活动的总和。公益的基本特征得以显现:①非政府性,它的行为主体不是来自于政府,而是来自于社会公民的自发组织。②非营利性,它是以满足社会公众需求,推动社会发展为目的的,而非营利。③非强制性,即实践公益的主体是通过自愿的行为来进行参与的。④救助性,即帮助或者扶住弱势群体是公益产生的最主要的出发点,这些弱势群体不仅是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对象也公益事业存在和发展的社会条件。⑤社会性,这代表着公益实践是一项社会性的活动。

公益精神中的“精神”是比较抽象的概念,它在哲学上是指人们在改造世界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的的观念、思想上的成果,它不仅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而且具有对客观现实的能动作用。结合起公益的特性我们在此可以将公益精神的内容定义为:公益主体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出于关怀意识、公共意识、利他意识,为促进社会群体和人类共同发展,而有所施为的一种高尚的人格品质和价值观念。

1.3 民间社团公益精神培育

公益精神属于社团的文化层面。它是在社团这个特定群体中所体现出来的,对与公益精神的价值判断,并由此在各项实践活动中所作出的行为选择。具体是指社团成员具备的以高度的责任感,出于崇尚的人文关怀和利他意识,自愿的参与促进社会公共利益和各项事业发展的精神,公益活动是其参与表达的一种方式。而社团公益精神培育正是打造社团精神文化,推动社团公益行动的重要桥梁。

2 民间社团公益精神培育的理论基础 爱游戏AYX声明:适度游戏益脑,沉迷游戏伤身

2.1 新公共服务理论为民间社团公益精神的培育提供了内在逻辑

新公共服务理论是由美国公共管理学家登哈特夫妇提出的,它是基于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反思和批判,以公民社会的公民权、社会和市民社会模型、组织人本主义和组织对话理论为理论起源,而构建的一种新的公共管理理论。与传统行政理论不同,新公共服务理论将公民置于整个治理体系的中心,强调政府治理角色的转变,重视公民意识和公民权利,强调通过政府与公民间的交流与协作,提升公共服务的效果与价值。

新公共服务理论蕴含了进行社团公益精神培育的内在逻辑。首先,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核心价值理念在于对公共利益的追求,认为公共利益是一种共同的事业,源于对共同价值标准的对话协商,理论指出“效率和生产力等价值观不应丧失,但应当被置于民主、社区和公共利益这一更广泛的框架体系之中”。其次,新公共服务理论并更突出公民而非政府在治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在传统行政观念中,政府被认为是凌驾于社会各利益团体之上的、以普遍利益的形式而出现的公共权力,即政府是超越个人和集团利益之上的,政府提供的是公共服务,也是公共利益的主要提供者。但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政府应该是服务于公民而不是顾客。政府不再是唯一的提供者,它的作用应该是趋向于协助公民表达和实现并共享公共利益,公民作为治理体系的核心必须参与进来。因此培育公民的公益精神,强化公民对公益的理解与参与,对于维护和促进公共利益,如有效提升社会公益和福利事业等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作为公民自愿组织起来的社会团体,只有进行公益精神的培育,才能更广泛的调动全体公民的公共意识,当公民能够自觉为公共利益行动时,社会才能摆脱对私利的拖累,成为一个广泛的共同利益的集合体,才能使公共服务成为美德最终促进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2.2 需求层次理论为民间社团公益精神的培育给予了深刻启示

马斯洛在1943年的《人类动机理论》中首次提出了人类基本需要等级论,即需求层次论。这一理论将人类纷繁复杂的基本需求划分五类。从层次上看,五类需求是按阶梯式的逐级递增。这其中生理、安全和归属需求被归类为低层次需求,主要是指满足个人基本物质生活的需求,可以通过外部条件达到满足。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主要指个体获得物质生活的充分满足后追求个人价值的体现、社会尊重、理想实现的高层次需求,需要通过内部因素得以满足。从理论实践上看,马斯洛与其他心理学家都认为,“一个国家多数人的需求层次结构,是与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科技发展水平、文化和人民受教育的程度之间相关的”,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人类需求层次也不断增长,因此经济水平高的国家中,有高层次需求的人所占比例也更高,反之亦然。

公益精神的发扬正是可以满足社会成员多层次需求,以达到社会需求发展的动态平衡的重要过程。现阶段我国虽然经济上实现了跨越性的发展,但仍属于发展中国家,社会成员对于基层需求仍占很大比例,同时因为财富的增长,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在基本物质需求得到满足之后开始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在公益精神的传导过程中,一方面参与主体通过表达对其他社会成员的关怀和对社会问题的关注、采取积极的作为帮助了弱势群体实现其合理的基本需求;另一方面他们通过对弱势群体的满足实现了自我价值的体现,最终获得了高层次的需求。在这个过程中社会成员不同层次的需求得到了相应满足,并且这些需求可以相互影响和推动,从而形成一个动态的有机体系。

2.3 社会资本理论为民间社团公益精神的培育赋予了独特的功能视角

社会资本是社会学首先兴起的概念,起源于与上世纪80年代,之后逐渐成为学术界的研究前沿和焦点。社会资本的概念是由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正式提出,布迪厄认社会资本是“现实或潜在的资源集合体,这些资源与由对或多或少制度化关系的认可所形成的群体网络有关,也就是与一个群体中的成员身份有关。网络从集体拥有的角度向它的成员提供支持,可以说,网络为其成员提供了获得信任的凭证”。可见,公民的社会参与网络是社会资本的重要载体,而公民的社会参与网络又是通过公民积极地参与社团组织来实现的。因此,从社会资本理论看来,对社团进行公益精神的培育被赋予独特的功能视角。

我国目前随着物质文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对各种社会服务的需求也是不断增长,经济体制的改革各种生态环保、科教文卫等都需要社会团体的参与,为满足这些需求,社团以公益为目的提供的社会服务无疑将分担政府的重担,促进社会稳定,也为建立良好的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搭建了一个互信的平台。而普特南认为,测量社会资本在于民主社会中人们参与社团活动的水平,其中包括参与各类体育、文学社团的数量、跨区域组织的规模以及对政治权威的信任等。因此,信任是社会资本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此外,规范同样是社会资本的重要组成之一,在因改革带来的一些道德问题如贪污****,诚信失守等困扰这个社会转型时,社团正是以其所具备的公益精神和责任心为源,对正义和公平的追求为社会带来了清新的风气,也促进着政府官员和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社会规范法则,不难看出,社团在优化社会资本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公益精神也正是社团得以发挥能力的基础点,因此要提升社会资本的存量需要培育社团的公益精神。

2.4 和谐社会建设理论为民间社团公益精神的培育提出了新的期待

中共中央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出发,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和谐社会建设理论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等多方面的内容,它既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在面对新的历史形式下满足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

和谐社会建设的理论不仅在社会发展目标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社团公益精神培育也提出了新的期待。这是因为,一方面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有效运用社团组织。政府、市场和第三部门是构建稳定社会结构的必要元素,它们的关系是互补的,由于我国目前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各种利益关系变得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要达到三者之间的和谐,才能使各种资源达到最优配置,尤其是社团作为人与人的集合体、人与社会的结点,社团的和谐环境是组成社会和谐的重要单元。另一方面公益精神的内涵是符合和谐社会建设的本质要求的。和谐社会以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强调发展社会事业,从根本上改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的社会福利事业,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公益精神所倡导的仁爱、利他主义、互助原则,可以有效的抵制市场竞争中的极端利己主义和个人利益最大化对社会生活领域的渗透,能够为社会营造诚实守信、互助互爱、平等融洽的环境,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社会建设对社团发展和公益精神的发扬都有着高度的期待,而将两者进行融合,进行社团公益精神培育,为我们社会生活领域提出了新的价值取向,也成为最终实现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卓高生.公益精神概念辨析[J].理论与现代化,2010(1).

[2]刘文萃.“新公共服务”理论对中国创建“服务型政府”的启示[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

[3](美)罗伯特B丹哈特着,刘俊生译.新公共服务:服务而非掌舵[J].北京:中国行政管理,2002.

[4]范进学.定义“公共利益”的方法论及概念诠释[J].法学论坛,2005,(1).

[5]Bourdieu,Pierre(1986),Theory and Research for the Sociology of Education,(ed.)by John G.Richardson,Westport,CT:Greenwood Press.

[6]丁道韧.论培育民间社团组织是发展社会资本的有效载体[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5).

公共管理的精神篇9

摘要公路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环节,并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方便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为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就是要以共同的理念引领职工,用文化的手段提高管理,进而加快公路行业全面发展。本文对当前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行业的特点,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建设公路行业精神文明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公路行业 精神文明建设 途径

一个行业是否能建立有具有自身特点的精神文明并发挥其积极作用,决定了这个行业是否能够具有发展潜力和竞争优势。当前,市场经济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潜移默化的渗透力,影响着各个行业,同时,随着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各类深层次的矛盾不断显露,各行业随之出现不少思想精神上的新问题。公路行业作为联系群众的社会窗口,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工作,打造行业精神品牌建设,以优秀的精神文化促进公路行业整体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现状

近年来,公路事业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职工工作环境、劳动强度、经济条件等物质方面得到显著的提升。但随着公路行业不断深化改革和建设,精神文明相对滞后、建设不足的短板日益凸显,成为公路行业全面发展的一大阻力。

(一)思想道德意识弱化

养护管理体制改革、交通体制机制改革、交通低碳发展等一系列新的改革,极大地改变了公路行业的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及利益主体,导致很多职工的思想道德观念、政治意识、价值取向、思维方式等多方面趋于多样化,体现个人价值,追求物质利益逐步成为许多公路人心中的目标,摒弃个人私欲,舍利取义等传统道德观念标准、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等公路精神日渐模糊。

(二)文化基础设施欠缺

目前,大部分的公路行业文化基础设施难以满足职工的精神需求,硬件设施投入不足成为制约公路行业精神文件建设的重要原因。一方面精神文明建设投入的人力、物力较少,文化基础设施十分欠缺,且在仅有的基础设施上,资源分配极不均衡,一线公路养护职工基本无法享受到文化设施;另一方面,部分单位并没有把精神文明建设当做一项重点工作来实施,导致许多文化设施建设形同虚设,没有实质的内涵,有些文化设施甚至因无人打理而自然损坏。

(三)文化生活单一匮乏

大部分职工存在着精神文明建设与己无关的消极思想。图书馆、活动室等公共文化设施的缺少,文体活动组织的缺位,极易滋生打牌搓麻将等不良风气。此外,伴随着网络通讯的迅猛发展,职工对于形式陈旧的文娱活动参与度低积极性不高,大批青年职工更多的把精神生活的重心放到了电脑网络、手机上。

二、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薄弱的原因

公路行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发展失衡,形成一手软一手硬的现状,除了时代社会背景、群体特点的客观因素,还存在重视不够、资金投入不足等主观因素。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市场经济和深化改革的冲击。社会经济的发展完善,使得行业职工的思想状态出现了新特点。获取信息的渠道打开,职工的思想空前活跃,敢想敢说,不轻信、盲信领导,以自我需要为出发点思考、判断处理问题。又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职工普遍对前途信心不足,以利益为标准衡量个人追求,政治思想淡化,集体利益、奉献精神淡薄。

二是职工群体文化水平普遍偏低。一线公路养护工人大部分都是由工人或农民转岗而来,从整体上看文化水平偏低,尤其是缺少技术人才,职工队伍思想理论水平也相对薄弱。因此,部分职工认为精神文明建设只是领导为追求政绩空喊口号,普遍对于一些上课、开会产生抵触情绪,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低。

三是管理者重视程度不够。一方面,人民群众的需求偏向于对公路养护等硬件设施,公路行业的工作重心依旧以抓公路的建、管、养为主,没有意识到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由此很多管理者认为精神文明建设创不了政绩,只是做好表面文章流于形式;另一方面,思想上的不重视直接导致了资金投入不足,专项资金用于其他地方,使得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组织等更加举步维艰。

三、加强建设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议

面对行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新挑战,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仅有利于公路体制改革环境,也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的参与度,进而提高整体管理水平,达到加快公路事业发展的目的,促进公路行业进一步融入新常态的市场经济环境。

(一)上下联动,增强精神文明建设意识

精神文明建设包括公路理念、公路精神、公路形象、公路环境、规章制度、文化生活等方方面面,同时也是激励职工不断积极进取的思想引领。在这种思想引领的整合和发展中,行业管理领导有着极大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必须牢牢抓住这一管理核心,进一步提高管理者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责任意思、管理意识和学习意识。同时,加强广大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认可度,从而充分调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创新载体,拓宽精神文明建设途径

硬件设施是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不可缺少的环节,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前提条件。各公路管理部门,特别是基层公路管理部门,要完善现有的部分公共文化设施,规划新建图书室、体育活动室等,加强工作场所的环境建设,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立足行业改革,充实活动内容,丰富精神文明建设载体创新。打破原有的老一套说教、开会、上课等形式,尽量采取多样化、趣味化、娱乐化的表现形式,如开展书法、摄影兴趣小组,定期组织观看电影,召开读书心得交流会等,使之成为广大职工乐于参与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网络等新媒体力量。

(三)以人为本,凝聚精神文明建设合力

公路行业点多、线长、面广,打牢精神文明建设根基在于“以人为本”培养高素质的职工队伍,致力于职工的成长成才。因此,要坚持不懈抓好职工的教育培训,增强对社会的使命感及对工作的责任感。一是抓好学习阵地,鼓励职工参加成人函授等高等教育,开展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紧跟工作需要学习相关法律、制度等;二是发挥“榜样”力量,通过评比岗位能手、先进个人、十佳员工、最美公路人等活动,选树一批先进典型鼓舞职工找准定位;三是关系职工生活,急职工之所急,解职工之所困,为生活条件还不是很好或是突发碰到困难的职工及时送上组织的关怀。

(四)齐抓共管,构建精神文明建设机制

精神文明作为思想意识形态的引领,同样也需要遵循统一的制度,构建完善的制度,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通过制度管人说事,形成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共建局面。破除党抓思想的独立观念,明确以党组织为思想工作核心,形成动态管理,构建由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广大职工积极参加的立体式管理格局。完善监督、宣传等机制,形成科学的人事管理、组织管理、宣传管理、阵地管理的制度和体系,强化基层管理,将精神文明建设与其他行业常规工作同规范、同检查、同考核,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

(五)因地制宜,打造精神文明行业特色

公路行业既类似与其他精神文化形态,又区别与其他行业精神文文明。一方面要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态度继承好公路文化传统。精神文明建设是在批判、改造和创新以往的传统文化中逐步建立,决不是完全摒弃那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而是要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将文化管理融入其中进而形成高效的管理体系;另一方面,要结合地方特色,用好用足区位优势,打造精神文化品牌,注重精神文明建设的带动引领作用,围绕工程建设、公路养护、路政管理等具体工作,服务于物质文明建设,实现两种文明建设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综上所述,制约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主要集中在职工思想意识、文化基础和文化生活方面,而且这些问题或多或少都会影响整个行业的全面发展。在新形势下,公路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任重而道远,只有遵循“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切实发挥“文化环境”的影响作用,培养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才能贴近群众,适应公路改革的需要,成为促进公路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有力助推器。

参考文献:

公共管理的精神篇10

.精神卫生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对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精神卫生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初步形成,领导协调机制正在各地逐步建立,管理规范和制度陆续出台,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发展,能力水平得到提高,服务规模和内容逐步扩大与完善。但是,我国精神卫生工作中还存在预防和识别处理精神疾病与心理行为问题的力度不够、总体服务资源不足且管理分散、地区差异明显、防治机构和人员队伍缺乏、尚未建立有效的机构间工作衔接机制、精神疾病社区管理和康复薄弱等问题。为顺利推进《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年-2012年》的实施,协调部门间精神卫生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工作体系,特制定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

一、完善精神卫生工作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4〕71号的精神,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与“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工作机制相适应的精神卫生工作体系。二基本原则。----以预防为主,部门分工负责,依托现有力量,建立和健全心理健康促进工作的人员队伍。----开展防治结合,增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预防和社区康复功能,实行区域卫生规划,整合调整现有精神卫生资源并逐步实现功能分化,通过改扩建和新建,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实施重点干预,完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衔接机制,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加强领导协调和指导,因地制宜,逐步推进。三工作体系建设目标。----开展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工作的县市、区的比例,到2012年达到50%,2015年达到80%。----开展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的县市、区,到2012年达到70%,2015年达到85%。四工作指标与目标。----在开展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工作的县市、区中,居民能够方便获得心理健康指导的比例,到2012年城市达到80%、农村达到60%;2015年城市达到90%、农村达到80%。----在开展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的县市、区中,精神疾病患者接受康复服务的比例,到2012年达到60%,2015年达到80%。----提高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2009年部分地区调查为30%-40%,到2012年达到50%,2015年达到80%。二、推进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建设五坚持预防为主,提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指导、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能力。各部门分工负责,依靠现有的工作队伍和工作网络,通过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制度建设,提高从事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能力。完善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监督管理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的从业人员和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精神卫生知识水平,加大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力度,维护群众心理健康。六坚持防治结合,增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预防和社区康复功能,按照区域卫生规划,整合调整现有资源并逐步实现功能分化,健全完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建立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依托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增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预防和社区康复功能,承担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等培训与指导工作以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管理工作。以区域卫生规划为基础,精神卫生资源的配置应该首先满足重性精神疾病的急性治疗需要,东部地区和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增加轻型精神疾病基本医疗服务的资源,应根据具体情况将剩余的资源引导向用于重性精神疾病慢性治疗的方向转变,逐步实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间的功能分化。用于重性精神疾病急性住院治疗服务的资源,原则上应设置在地市级及以上的机构或承担地市级服务功能的机构中,县级机构主要承担门诊、应急状况处置和慢性治疗等功能。精神专科机构的建设原则上以改建和扩建为主,新增机构主要设在综合医院精神科。鼓励通过改建将城市适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调整转制为精神专科机构。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对精神卫生服务资源逐步实现地区资源的统一规划和服务质量的归口监督管理,开展精神卫生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七坚持发展全面的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服务模式,健全完善社区康复机构。在基层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社区内资源,做好精神疾病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指导下,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各类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生活照料、功能训练、技能培训等康复服务。八坚持重点干预,完善机构间工作衔接机制,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建设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设立重性精神疾病登记和报告制度,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随访、病情监测等社区管理工作。九坚持做好特殊人群中精神疾病患者救助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充分依靠政府医疗救助体系和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或者法定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精神疾病患者和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复员、退伍军人的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农村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医疗救助政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监控管理政策,依法做好城乡贫困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的强制收治管理工作,依法做好患精神疾病的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的保所外就医和刑释解教人员中精神疾病患者的救助工作。

三、完善发展精神卫生工作的政策措施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的精神卫生工作投入机制。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建立稳定的精神卫生工作投入机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引导社会资源投向精神卫生工作,鼓励单位、团体和个人资助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和支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十一加强精神卫生工作队伍建设和培养。卫生部门要会同人事等部门有计划地加强现有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和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工作的能力,积极开展非精神卫生专业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常见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和处理能力,积极开展相关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等的能力培训。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本部门从事精神卫生工作的人员培训,增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指导、预防心理行为问题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能力。教育部门要抓好精神卫生专业人才的学历教育工作,落实相关教育课程安排,使培养出的人才能够尽快适应精神卫生工作的需要。十二大力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在精神卫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地要制订政策措施,将精神疾病社区管理、心理健康指导工作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加强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社区预防、医疗康复和管理工作。十三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精神卫生工作发展。----卫生部门负责制定精神卫生工作的规划、规范、技术标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准入和管理;组织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技术指导;开展精神疾病调查和信息收集;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开展精神卫生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宣传单位和新闻媒体,通过大众化的信息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群众性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倡导体质健康、心理健全的生活方式。----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精神卫生的相关内容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与可能,按照建设程序安排精神卫生发展所需的建设投资;制定精神卫生服务价格政策。----教育部门负责精神卫生人才培养有关工作;结合实施素质教育,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预防学生心理和行为问题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计划。----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控管理政策,依法做好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的强制收治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城市、农村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有关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城市“三无人员”中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工作;依法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疾病患者的救助工作,对救助期间突发精神疾病的受助对象,及时联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救治工作;负责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的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和救治工作;开展精神残疾者生活、职业技能康复工作。----司法行政部门与卫生部门共同制定和完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规范性文件;结合监狱、劳教场所的精神医疗卫生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加强在押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的精神卫生工作,与卫生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监狱、劳教场所精神卫生工作政策,将在押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的精神卫生工作纳入监狱、劳教所所在地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与康复工作。----财政部门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研究制定相关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有关经费,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研究促进精神残疾康复机构健康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人事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及有关部门,制定从事精神卫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劳动保障部门促进职工中精神疾病患者平等就业,防止针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就业歧视,维护其合法的劳动权益,保证就业的精神疾病患者平等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精神疾病患者的就医管理,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理医疗需求。----文化部门负责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发挥文化滋润心灵、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独特作用,体现人文关怀,以健康多彩的精神文化产品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人们健康地进行文化消费;配合卫生、教育等部门做好预防、干预、控制网络成瘾的有关工作,加强对网络文化产品的管理,对容易导致成瘾的网络文化产品采取内容审查、技术监管等必要的措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精神疾病治疗药品生产流通的监管。----政府法制机构协助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与精神卫生工作有关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科学研究机构负责有关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的基础研究工作,为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法规提供科学依据。----各级工会组织针对不同类别职工、农民工的具体情况制定计划,开展职工心理健康教育、心理问题预防和疏导,缓解职工因工作、竞争、失业、家庭生活等带来的压力,切实维护患有精神疾病职工的合法权益。----各级共青团组织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精神卫生状况调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为青少年心理健康提供有效服务,帮助青少年养成健康的生活品质,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各级妇联组织代表妇女参与国家精神卫生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推动实施,开展面向妇女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提供相关的咨询和维权服务。----各级残联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协调推动“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疾病康复工作;开展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推动精神疾病康复机构和社区康复设施建设,促进精神残疾者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依法维护精神残疾者权益,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贫困精神疾病患者救助工作;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提高公众精神健康意识。----各级老龄组织研究提出开展老年精神卫生工作的措施,因地制宜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中老年人群及其家庭成员和看护者中开展老年心理问题预防和疏导工作,宣传普及老年性痴呆、抑郁等老年期精神疾病和常见心理问题的有关知识。

四、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导十四建设和发展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是政府落实和谐社会建设、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卫生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要充分认识到精神卫生工作对于促进人的心理和谐、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提高全民心理健康水平的重要意义。各级政府要制定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实施计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切实加强领导,研究和解决[由网站收集整理]精神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部门协调工作制度,将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根据本地实际,统筹规划,加强督导检查,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要结合各自职责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地址:罗湖区人民南路深房广场(国贸大厦正门对面)首层大堂   电话:400-059-9818
传真:0896-98589990
ICP备案编号:粤ICP备12058929号
Copyright © 2012-2024 爱游戏(ayx)中国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